A公司是创业投资企业,B公司是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005年底,A公司以股权投资的方式投资于B公司1 000万元,2006年至2008年,A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100万元、400万元、800万元。 计算:A公司2006至2008年度的应纳税额。
甲建筑公司以16 000万元的总承包额中标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承建一幢写字楼,之后甲建筑公司又将该写字楼工程的装饰工程以7 000万元分包给乙建筑公司。工程完工后,房地产开发公司用其自有的市值4 000万元的两幢普通住宅楼抵偿了应付给甲建筑公司的部分工程劳务费。 计算:有关各方应缴纳和应扣缴的营业税。
B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9日接受C公司以一台设备进行投资,设备原价为50 000元,已计提折旧10 000元,双方经协商确认的价值为40 000元,占B公司股份额为30 0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B公司账务处理正确的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