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

2017年9月,A、B、C、D 协商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A以劳务出资;B、D以实物出资,C以货币出资;A、B、D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C对企业债务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A、B负责企业的经营管理事务,C、D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经过纠正有关问题后,合伙企业得以成立。开业不久,D发现A、B的经营不符合自己的要求,遂提出退伙。在该年11月下旬D撤资退伙的同时,合伙企业又接纳E入伙。该年11月底,合伙企业的债权人甲就11月前发生的债务要求现在的合伙人及退伙人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此,D认为其已退伙,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不再承担责任;E认为,自己对入伙前发生的债务也不承担任何责任。2017年12月,E向丙公司借款时,在仅征得A的同意后,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给丙公司。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合伙协议约定不合法律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2)对债权人甲的请求,合伙人应当如何承担责任? (3)假设合伙协议约定只有A和D有权执行合伙事务、B和C无权执行合伙事务,而B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合同,乙公司并不知道合伙协议对B的职权限制,A、D知悉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企业的利益,并明确地向乙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那么,该合同的效力如何确认? (4)E的出质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彭德尔顿百货公司的总部设在芝加哥,一位顾问与该公司的一些高级管理人员讨论有关管理质量的问题。常务副总裁问起在管理者发展方面是否有一些概括性的原则。他对顾问讲,"我们知道你对于各种类型的企业中各个层次管理人员的培养发展有各种丰富经验,你是否已经发现了什么接近于普通真理或者说原则的东西?" 顾问回答说:“尽管我不想断言在管理者发展这一方面有普遍原则,但我坚信管理者发展计划的作用。首先,企业最高层管理人员--不论是大的部门经理、地区经理或企业总经理--必须详细地了解提出的管理者发展计划要求完成的内容,必须确信这种计划是必由之路,必须有耐心和决心去促使每一个管理人员把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其次,计划必须由业务经理来实施,而不是由顾问或人事部门来实施。第三,对每一项计划的评价都应以其对公司成果所作的贡献为依据。最后,我肯定当主要的高层管理人员对计划失去了直接兴趣,不再与计划保持联系时,计划的质量和效果就会降低。” 常务副总裁说:“我们怎么能像你所说的那样直接地参与这类训练计划呢?我们有这么多的事要做,而且,正因为如此,我们才在人事部门里设了一个培训科。” 请回答:1.你同意顾问的意见吗?如果同意,作为人力资源部经理,你怎样完成他认为要做的工作? 2.管理人员的开发类型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