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17年2月1日购入一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成本为2 500万元,2018年末,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2 70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25%。2018年末该项金融资产对所得税影响的处理为( )。
某企业12月31日有关外币账户余额如下:(12月31日市场汇率1美元=8.5元人民币),应收账款(借方)10000美元,81000元人民币;银行存款30000美元,258000元人民币;应付账款(贷方)6000美元,49200元人民币;短期借款2000美元,16500元人民币;长期借款(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15000美元,124200元人民币。则期末应调整的汇兑损益为( )元。
东大公司是外商投资企业,采用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核算外币业务。5月25日收到外商投入的资本250 000美元,当日的市场汇率为1美元=7.89元人民币,合同约定的汇率为1美元=8元人民币。企业收到该项投资时应确认的外币资本折算差额为(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