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家企业准备投资组建一新的有限责任公司。经协商,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其中,章程中有如下条款:(1)公司由甲、乙、丙三方组建;(2)公司以生产经营某一科技项目为主,但非高新技术企业,注册资本为30万元人民币;(3)甲方以专利权和专有技术折价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0%;乙方以现金6万元人民币和机器设备折价出资,占注册资本的40%;丙方以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折价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0%; (4)公司获得利润时,甲、乙、丙分别按40%、30%、30%的比例进利润分配;(5)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长负责董事会工作;(6)公司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作为法定代表人,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7)公司存续期间,出资各方均可自由抽回投资。等等。根据上述材料,请回答:上述章程中的条款,哪些符合法律规定?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某省年平均水资源总量近4200亿立方米,但年人均水资源量仅有2100立方米,低于全国约2200立方米的年人平均水平,逼近国际公认的1700立方米年人均水平水资源的紧张警戒线。上述指标:年人均水资源为( )
甲企业系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为520万美元,合同约定分两次投入,但未约定折算汇率。外方投资者分别于2017年1月1日和3月1日投入250万美元和270万美元。2016年1月1日、3月1日和12月31日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分别为1:7.75、1:7.8和1:7.90。假定该企业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外币业务采用业务发生日的汇率折算。该企业年末资产负债表中“实收资本”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