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等20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对董事任期、监事会组成、股权转让规则等事项作了如下规定: (1)公司董事任期为4年; (2)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7人,其中包括2名职工代表; (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2/3以上同意。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与《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期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2)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职工代表人数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3)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免考大学英语B( ) (1)2006年1月之前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 (2)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 (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获合格证书的; (4)除英语专业外,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 (5)在其他高校网院学习期间,参加网络统考合格; (6)入学前已经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学历; (7)日语专业,获得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 (8)日语专业,获得日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证书; (9)公共外语为日语,获得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四级或以上级别证书; (10)公共外语为日语,获得大学日语四级证书; (11)公共外语为俄语,获得大学俄语四级证书; (12)已参加统考,且成绩通过。 (13)注册时已经满4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