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公司用账面价值为165万元,公允价值为192万元的一项长期股权投资和原价为235万元,已计提累计折旧100万元,公允价值128万元的设备一台与乙公司交换其账面价值为240万元,公允价值(计税价格)300万元的库存商品一批,乙公司增值税率为17%。乙公司收到甲公司支付的现金31万元,同时支付相关费用10万元。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乙公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分别为( )万元。
甲公司应收乙公司货款800万元,经磋商,双方同意按600万元结清该笔货款,乙公司已将600万元支付给甲公司。甲公司已经为该笔应收账款计提了100万元的坏账准备,在债务重组日,该事项对甲公司和乙公司的影响分别为( )。
甲公司用账面价值为165万元,公允价值为192万元的一项长期股权投资和原价为235万元,已计提累计折旧100万元,公允价值128万元的设备一台与乙公司交换其账面价值为240万元,公允价值(计税价格)300万元的库存商品一批,乙公司增值税率为17%。乙公司收到甲公司支付的现金31万元,同时支付相关费用10万元。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乙公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分别为( )万元。
2017年6月1日,瑞兴公司销售一批材料给东方公司,含税价为120000元。2017年12月31日,东方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按合同规定偿还债务,经双方协议,瑞兴公司同意东方公司用产品抵偿该应收账款。该产品市价为10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产品成本为90000元。东方公司为转让的产品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2000元,瑞兴公司为债权计提了坏账准备5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税费,东方公司应确认的债务重组收益和资产转让损益分别为( )元。
甲企业系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为520万美元,合同约定分两次投入,但未约定折算汇率。外方投资者分别于2017年1月1日和3月1日投入250万美元和270万美元。2016年1月1日、3月1日和12月31日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分别为1:7.75、1:7.8和1:7.90。假定该企业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外币业务采用业务发生日的汇率折算。该企业年末资产负债表中“实收资本”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
佳通公司拥有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表决权资本的比例分别为60%、51%、50%和40%;甲公司拥有戊公司和丁公司表决权资本的比例分别为80%和29%。若不考虑其他影响因素,则应纳入佳通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有( )。
2017年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甲公司以其拥有的全部用于经营出租目的的一幢办公楼与乙公司持有的交易目的的股票投资交换。甲公司的办公楼符合投资性房地产定义,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在交换日,该幢楼的账面原价为11500万元,已提折旧4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均为10000万元;乙公司持有的交易目的的股票投资账面价值为8000万元,乙公司对该股票投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为9600万元,乙公司另支付了400万元给甲公司。乙公司换入该楼后仍然继续用于经营出租目的,并拟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甲公司换入股票投资后也仍然用于交易目的。该项交易过程中不涉及其他相关税费。要求:(1)判断对甲、乙来说,是否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分别计算甲公司和乙公司本次交易的损益。(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