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万元,有股东5人,刘某、关某、张某和赵某是自然人股东,各持有公司2万元的股份。甲企业是法人股东,持有公司12万元的股份。 刘某欲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刘某书面通知关某、张某、赵某和甲企业,关某不同意刘某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张某、赵某同意刘某转让,甲企业收到刘某的书面通知后迟迟不作出答复,直至两个月后通知刘某不同意转让。张某、赵某都向刘某主张优先购买权,但是购买的比例协商不成。 张某和赵某提出的购买条件低于乙企业,甲企业拒绝购买刘某的股份,刘某遂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 根据《公司法》,回答下列问题: (1)刘某是否有权转让自己的股份?为什么? (2)张某和赵某如果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各购买刘某多少股份?刘某能否有权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为什么?
五金公司的副总裁张三注意到公司XL型产品的市场份额正逐渐缩小,经分析确定是由于产品价格高于竞争对手产品的价格。为了降低成本,他指示XL生产车间主任王五将该产品的成本减少10%。王五回去后立即召开各工段长的会议,决定从工人那里下手,于是他们加快了机器和装配线的运转程度,减少浪费 并取消了休息时间。但是这一措施 却引起了工人的强烈不满,缺勤人数增加,成本并未减少。这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