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商业银行2009年3月份有关业务资料如下。 (1) 向生产企业贷款取得利息收入600万元,逾期贷款的罚息收入8万元。 (2) 为电信部门代收电话费取得手续费收入14万元。 (3) 3月25日以860万元的价格卖出 1月10日购进的有价证券(购入价为800万元)。 (4) 受某公司委托发放贷款,金额为5 000万元,贷款期限2个月,年利息率为4.8%,银行按贷款利息收入的10%收取手续费。 (5) 2008年2月1日向商场定期贷款1 500万元,贷款期限1年,年利息率5.4%。该贷款至2009年3月31日仍未收回,商场也未向银行支付利息。 (6) 销售支票、账单凭证收入15万元。 (7) 结算罚息、加息2万元,出纳长款0.5万元。 计算:(1) 该银行2009年3月份应缴纳金融业各项目的营业税; (2) 该银行2009年3月份应代扣代缴的营业税。
财政总预算会计(共20笔分录)某市财政局发生如下一般预算支出业务,根据业务编制会计分录(4笔分录) (1)商业银行报来月报,列示实行限额管理的基本商业单位银行基建支出款合计1 000 000元。 (2)拨给市公安局专项购置款500 000元。 (3)市公安局上述专项购置项目完成,实际使用购置费用450 000元,结余50 000元缴回国库。 (4)将预拨行政事业单位经费500 000元转列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