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应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即: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账户,贷记“( )”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