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月1日成立,股本总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2200万元系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3月份为增加实力,拟与另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合并。两公司于3月10日作出合并决议,4月1日通知债权人,5月6日开始在报纸上刊登公告,于8月1日正式合并,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6月1日召开年中会议。董事会成员为15人,本人出席会议的5人,有3人因故不能出席而委托他人参加会议,其中甲委托董事长代为出席,乙委托某监事代为出席,丙委托其出任董事的另外一家公司的一位负责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日程包括:(1)决定公司可投资方案;(2)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调整。以上事项均经出席会议的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问题:请指出公司的上述活动有无与《公司法》不符之处,并说明理由。
长春春雷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杨春、白雪于2006年2月20日接受事务所的委派对清凉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的年报进行审计。杨春、白雪于2006年3月1日进驻清凉股份有限公司,3月8日完成了外勤工作。按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要求,应于2006年3月25日提交审计报告。清凉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18 000万元,该年度的利润总额为10 000万元。杨春、白雪确定的清凉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报表层的重要性水平为100万元。现假定存在以下几种情况。(1) 清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年末将2006年到期的长期投资500万元列入2004年“一年内到期的长期投资”项目中,前任注册会计师对此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次审计发现,清凉股份有限公司仍坚持将该笔投资列入“一年内到期的长期投资”项目内。(2) 对应收账款项目进行函证时,其中对应收账款余额为78万元的客户H公司的函证未收到回函,但已运用其他程序验证。(3) 2006年1月,清凉股份有限公司并购一家公司,初步迹象已显示此项并购将使其赢利能力和净利润有大幅度的增长。(4) 清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6月发生一起赔偿诉讼案,索赔总额为450万元。2006年2月23日,法院判决公司须赔偿原告方400万元,对此,清凉股份有限公司已计提350万元的其他应付款,并已在2005年的报表附注中披露该情况。(5) 公司2005年7月进行短期投资,成本为550万元,2005年12月31日市价为480万元。公司仅在报表附注中揭示了该市价。(6) 由于市场原因,导致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清凉股份有限公司将存货计价方法由上年的先进先出法改为后进先出法,导致本年净利润减少30万元,原材料成本增加30万元。(7) 清凉股份有限公司以其已在年末进行盘点为由,拒绝杨春、白雪对公司价值5 000万元的存货进行监盘。要求:(1) 假定不考虑重要性水平,请分别针对上述情况,指出注册会计师应提出何种处理意见?若需提出调整意见,请列示审计调整分录(不考虑调整分录对税费、期末结转损益及利润分配的影响)。(2) 若清凉股份有限公司拒绝接受注册会计师分别针对上述情况提出的处理意见,注册会计师分别针对上述情况应当发表何种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3) 若清凉股份有限公司只存在上述第(3)、(4)、(5)种情况,且该公司仅接受注册会计师对第(3)种情况提出的处理建议,拒绝接受注册会计师对第(4)、(5)两种情况的建议,请代注册会计师草拟一份恰当的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