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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总评成绩合格的学生根据本人情况,可再次申请重考,重考次数不超过3次。( )
已修读的课程申请免修后,成绩按70分记载。( )
考试课程平时成绩由作业成绩、视频点播、交流互动组成,作业成绩占30%、视频点播和交流互动平时成绩各占5%,平时成绩合格者才能参加期末考核。( )
学生已修读同一学历层次、同一门课程,成绩合格,可以申请课程免修。( )
考试课程总评成绩一般按百分制计算,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组成。( )
如果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不及格,学校允许学生在离校两年内(最长修业年限内)申请重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及毕业答辩(限一次)。( )
除考试违规需重修的学生,其余重修的考生,原修读该课程平时成绩有效,重修期间平时成绩可累加。( )
实践性教学环节考核成绩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参与辅导情况、与教师交流情况和作业完成情况综合评定。( )
补考成绩合格的课程均按实际成绩记载,重考课程成绩按最高成绩记载。( )
课程总评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相应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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