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投资15500元购入一台设备,另需流动资金投资5000元。该设备预计残值500元,期满流动资产投资可全额回收,设备可使用3年,折旧按直线法计算(会计政策与税法一致)。设备投产后每年销售收入增加分别为10000元,20000元,15000元,除折旧外的费用增加额分别为4000元,12000元,5000元。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率为40%,要求的最低投资报酬率为10%。目前年税后利润为20000元。 要求:(1)假设企业经营无其他变化,预测未来3年每年的税后利润; (2)计算该投资方案的净现值。(利率为10%,期数=1、2、3时,复利现值系数=0.909、0.826、0.751)。
某企业2017年发生净亏损400万元(该净亏损已得到税务部门的认可),按照税法规定, 该亏损可以从2018年起连续五年在税前作扣除,企业预计未来五年内实现利润合计为300万元。假定该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所得税税率25%。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则该企业在2017年末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