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家族企业为何“短命”?(科技日报,2012-1-4) 首份《中国家族企业发展报告》日前由全国工商联、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家族企业研究所、中山大学中国家族企业研究中心和李锦记家族联合发布。报告指出,我国共有790万家的民营企业,占企业总数70%以上,其中大多数是家族企业。据统计,2010年底,我国2063家A股上市公司中,民营企业上市公司达762家,家族企业在上市公司中比重达36.9%。 一份调查显示,1990年前后民营企业平均寿命仅为3—5年、60%以上企业在创办后不到5年就破产或倒闭,与之相比,近年来民营企业寿命逐步提高,在2010年约为7年,但与日本企业(会社)35年的寿命相比,差距甚远。 我国一些家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相对于现代大型企业、外资公司、跨国集团均不同程度地表现出家长式粗放型管理、家族成员争权夺利等问题,还暴露出保守、任人唯亲等弊端,尤其是部分“富二代” 成为“负二代”,已成了家族企业的“负资产”。 一些家族企业在传给谁、如何传的问题上依然缺乏明晰规划。调查发现,约44.3%的企业主表示目前没有考虑交班问题。在已考虑的家族企业中,多数希望能由家族继续保持对企业的控制权,约45.4%的企业主表示希望子女能直接管理本企业,还有19.33%的企业主打算让子女继承企业股权,“子承父业”的内部传承模式仍是主流。 但企业主们强烈的家族传承意愿恐怕会被泼上一盆冷水。调查数据显示,只有16%的企业主子女愿意接班,当然也有一部分企业主不愿意交班。将子女接班意愿和父辈交班意愿做契合度进行比较,超过3/4的家族企业在交接班问题上还没有达到统一。 根据案例分析,为了企业的持续发展,家族企业的成员该如何进行退出。
资料:某一般纳税企业200×年8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企业销售甲产品1 000件,每件售价80元,货款已通过银行收讫 (2)企业同城销售给红星厂乙产品900件,每件售价50元,但货款尚未收到。 (3)结转已售甲、乙产品的生产成本。其中,甲产品生产成本65 400元;乙产品生产成本36 000元。 (4)以银行存款支付本月销售甲、乙两种产品的销售费用1 520元。 (5)根据规定修: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8 750元。 (6)王××外出归来报销因公务出差的差旅费350元(原已预支400元)。 (7)以现金1 000元支付厂部办公费。 (8)企业收到红星厂前欠货款45 000元并存入银行 (9)没收某单位逾期未退回的包装物押金6 020元。 (10)年初,用银行存款支付车间全年材料仓库的租赁费2 400元。 (11)摊销应由本月负担的预付材料仓库租赁费。 (12)根据上述有关经济业务,结转本期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 (13)根据上述有关经济业务,结转本月营业成本、销售费用、营业税费、管理费用 (14)根据本期实现的利润总额,按33%的税率计算应交所得税。 (15)以银行存款上交税金,其中城建税8 750元,所得税5 874元。 要求: (1)根据本期发生的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 (2)编制本期利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