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9日接受甲公司以一台设备进行投资,设备原价50 000元,已计提折旧10 000元,双方经协商确认的价值为40 000元(协议价值公允),占金地公司股份额30 0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金地股份有限公司正确的账务处理为( )。
甲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在境外有一子公司,该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美元。有关资料如下:2016年12月31日的汇率为1美元=7.10元人民币,2016年的平均汇率为1美元=7.00元人民币,子公司各项收入和费用在一年中均衡发生,其他相关数据见报表。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将外币报表折算成人民币报表。(10分)
甲公司以其生产的产品一批换入丙公司的一台设备,该批产品的账面余额为430000元,已提存货跌价准备10000元,其计税价值和公允价值均为500000元,增值税率为17%。交换过程中甲公司还以现金支付给丙公司20000元作为补价,同时支付相关费用15000元。设备的原价为800000元,已提折旧220000元,已提减值准备20000元,设备的公允价值为600000元,增值税率17%。要求:判断该交易是否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计算甲公司换入设备的入账价值。(4分)
2017年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甲公司以其拥有的全部用于经营出租目的的一幢办公楼与乙公司持有的交易目的的股票投资交换。甲公司的办公楼符合投资性房地产定义,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在交换日,该幢楼的账面原价为11500万元,已提折旧4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均为10000万元;乙公司持有的交易目的的股票投资账面价值为8000万元,乙公司对该股票投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为9600万元,乙公司另支付了400万元给甲公司。乙公司换入该楼后仍然继续用于经营出租目的,并拟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甲公司换入股票投资后也仍然用于交易目的。该项交易过程中不涉及其他相关税费。要求:(1)判断对甲、乙来说,是否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分别计算甲公司和乙公司本次交易的损益。(12分)
佳通公司拥有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表决权资本的比例分别为60%、51%、50%和40%;甲公司拥有戊公司和丁公司表决权资本的比例分别为80%和29%。若不考虑其他影响因素,则应纳入佳通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有( )。
甲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20×7年12月6日,甲公司以每股9美元的价格购入B股票10000股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当日即期汇率为1美元=7.8元人民币。20×7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市价为每股10美元,当日即期汇率为1美元=7.5元人民币。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20×7年12月31日,甲公司应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