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家族企业为何“短命”?(科技日报,2012-1-4) 首份《中国家族企业发展报告》日前由全国工商联、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家族企业研究所、中山大学中国家族企业研究中心和李锦记家族联合发布。报告指出,我国共有790万家的民营企业,占企业总数70%以上,其中大多数是家族企业。据统计,2010年底,我国2063家A股上市公司中,民营企业上市公司达762家,家族企业在上市公司中比重达36.9%。 一份调查显示,1990年前后民营企业平均寿命仅为3—5年、60%以上企业在创办后不到5年就破产或倒闭,与之相比,近年来民营企业寿命逐步提高,在2010年约为7年,但与日本企业(会社)35年的寿命相比,差距甚远。 我国一些家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相对于现代大型企业、外资公司、跨国集团均不同程度地表现出家长式粗放型管理、家族成员争权夺利等问题,还暴露出保守、任人唯亲等弊端,尤其是部分“富二代” 成为“负二代”,已成了家族企业的“负资产”。 一些家族企业在传给谁、如何传的问题上依然缺乏明晰规划。调查发现,约44.3%的企业主表示目前没有考虑交班问题。在已考虑的家族企业中,多数希望能由家族继续保持对企业的控制权,约45.4%的企业主表示希望子女能直接管理本企业,还有19.33%的企业主打算让子女继承企业股权,“子承父业”的内部传承模式仍是主流。 但企业主们强烈的家族传承意愿恐怕会被泼上一盆冷水。调查数据显示,只有16%的企业主子女愿意接班,当然也有一部分企业主不愿意交班。将子女接班意愿和父辈交班意愿做契合度进行比较,超过3/4的家族企业在交接班问题上还没有达到统一。 根据案例分析,为了企业的持续发展,家族企业的成员该如何进行退出。
请根据下列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 某国有企业2004年12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采用托收承付方式销售A产品100件,每件售价24000元,货款2400000元,增值税率为17%; (2)采用商业汇票方式销售B产品50件,每件售价2100元,增值税率为17%; (3)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C产品90件,每件售价3000元,本月应付50%的货款,每件单位成本为2100元; (4)以前销售的A产品本月退回10件,货款已通过银行退回,该产品的单位成本为15000元; (5) 企业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一项,该项无形资产账面价值240000元,转让价格经协商确定为300000元,营业税率为5%; (6)结转本月销售产品的成本,A、B产品的单位成本分别为15000元和1200元; (7)有一项应付款无法支付,金额为60000元; (8)本月固定资产盘亏净损失54000元; (9)本月发生管理费用6000元,营业费用5000元,财务费用20000元,均用银行存款支付; (10)计算营业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净利润等指标;(所得税税率为33%) (11)若1~11月份共实现利润6000000元,应交所得税1980000元,再根据上述资料的计算结果,进行全年的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10%,公益金10%,分配现金股利6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会计分录,并进行相应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