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某一般纳税企业200×年8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企业销售甲产品1 000件,每件售价80元,货款已通过银行收讫 (2)企业同城销售给红星厂乙产品900件,每件售价50元,但货款尚未收到。 (3)结转已售甲、乙产品的生产成本。其中,甲产品生产成本65 400元;乙产品生产成本36 000元。 (4)以银行存款支付本月销售甲、乙两种产品的销售费用1 520元。 (5)根据规定修: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8 750元。 (6)王××外出归来报销因公务出差的差旅费350元(原已预支400元)。 (7)以现金1 000元支付厂部办公费。 (8)企业收到红星厂前欠货款45 000元并存入银行 (9)没收某单位逾期未退回的包装物押金6 020元。 (10)年初,用银行存款支付车间全年材料仓库的租赁费2 400元。 (11)摊销应由本月负担的预付材料仓库租赁费。 (12)根据上述有关经济业务,结转本期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 (13)根据上述有关经济业务,结转本月营业成本、销售费用、营业税费、管理费用 (14)根据本期实现的利润总额,按33%的税率计算应交所得税。 (15)以银行存款上交税金,其中城建税8 750元,所得税5 874元。 要求: (1)根据本期发生的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 (2)编制本期利润表。
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并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该公司章程草案有关要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600万元。各方出资数额、出资方式以及缴付出资的时间分别为:甲出资18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70万元、计算机软件作价出资110万元,首次货币出资20万元,其余货币出资和计算机软件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缴足;乙出资150万元,其中:机器设备作价出资100万元、土地使用权出资50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缴足;丙以货币270万元出资,首次货币出资90万元,其余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第2年缴付100万元,第3年缴付剩余的80万元。 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成立前出资人的首次出资总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2)公司出资人的货币出资总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3)甲以计算机软件和乙以土地使用权的出资方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4)甲、乙、丙分期缴纳出资的时间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