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土建工程项目,合同价款为800万元。根据下表所列工程人工及各材料费构成比例以及相应价格指数,利用调值公式法计算工程实际结算款为( )。项目 人工费 钢材 木材 红砖 不调值费用 42% 13% 7% 8% 30% 比例 100 100.6 95.60 100.3 基期价格指数 — 108.5 99.6 112.6 98.8 结算月份价格指数 —
某项目合同约定采用调值公式法进行结算,合同价为50万元,并约定合同价的70%为可调部分。可调部分中,人工费占45%,材料费占45%,其余占10%。结算时,仅人工费价格指数增长了10%,而其他未发生变化。则该工程项目应结算的工程价款为( ).
1997年9月实际完成的某土方工程按1996年1月签约时的价格计算工程量为10万元,该工程的固定要素部分占20%,各参加调值的品种除人工费的价格指数增长了10%外都未发生变化,人工费占调值部分的50%,按调值公式法完成该土方工程应结算的工程款为( )万元
1997年9月实际完成的某土方工程按1996年1月签约时的价格计算工程量为10万元,该工程的固定要素部分占20%,各参加调值的品种除人工费的价格指数增长了10%外都未发生变化,人工费占调值部分的50%,按调值公式法完成该土方工程应结算的工程款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