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2009年2月增值税应纳税额为-280万元,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额为400万元;企业将其自行研发的动力节约技术转让给一家科技开发公司,获得转让收入80万元。下列各项中,符合税法相关规定的有( )。
甲、乙、丙、丁等20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对董事任期、监事会组成、股权转让规则等事项作了如下规定: (1)公司董事任期为4年; (2)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7人,其中包括2名职工代表; (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2/3以上同意。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与《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期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2)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职工代表人数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3)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万元,有股东5人,刘某、关某、张某和赵某是自然人股东,各持有公司2万元的股份。甲企业是法人股东,持有公司12万元的股份。 刘某欲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刘某书面通知关某、张某、赵某和甲企业,关某不同意刘某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张某、赵某同意刘某转让,甲企业收到刘某的书面通知后迟迟不作出答复,直至两个月后通知刘某不同意转让。张某、赵某都向刘某主张优先购买权,但是购买的比例协商不成。 张某和赵某提出的购买条件低于乙企业,甲企业拒绝购买刘某的股份,刘某遂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 根据《公司法》,回答下列问题: (1)刘某是否有权转让自己的股份?为什么? (2)张某和赵某如果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各购买刘某多少股份?刘某能否有权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为什么?
请根据下列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 某国有企业2004年12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采用托收承付方式销售A产品100件,每件售价24000元,货款2400000元,增值税率为17%; (2)采用商业汇票方式销售B产品50件,每件售价2100元,增值税率为17%; (3)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C产品90件,每件售价3000元,本月应付50%的货款,每件单位成本为2100元; (4)以前销售的A产品本月退回10件,货款已通过银行退回,该产品的单位成本为15000元; (5) 企业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一项,该项无形资产账面价值240000元,转让价格经协商确定为300000元,营业税率为5%; (6)结转本月销售产品的成本,A、B产品的单位成本分别为15000元和1200元; (7)有一项应付款无法支付,金额为60000元; (8)本月固定资产盘亏净损失54000元; (9)本月发生管理费用6000元,营业费用5000元,财务费用20000元,均用银行存款支付; (10)计算营业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净利润等指标;(所得税税率为33%) (11)若1~11月份共实现利润6000000元,应交所得税1980000元,再根据上述资料的计算结果,进行全年的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10%,公益金10%,分配现金股利6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会计分录,并进行相应的计算。
请根据下列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 某国有企业2004年12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采用托收承付方式销售A产品100件,每件售价24000元,货款2400000元,增值税率为17%; (2)采用商业汇票方式销售B产品50件,每件售价2100元,增值税率为17%; (3)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C产品90件,每件售价3000元,本月应付50%的货款,每件单位成本为2100元; (4)以前销售的A产品本月退回10件,货款已通过银行退回,该产品的单位成本为15000元; (5) 企业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一项,该项无形资产账面价值240000元,转让价格经协商确定为300000元,营业税率为5%; (6)结转本月销售产品的成本,A、B产品的单位成本分别为15000元和1200元; (7)有一项应付款无法支付,金额为60000元; (8)本月固定资产盘亏净损失54000元; (9)本月发生管理费用6000元,营业费用5000元,财务费用20000元,均用银行存款支付; (10)计算营业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净利润等指标;(所得税税率为33%) (11)若1~11月份共实现利润6000000元,应交所得税1980000元,再根据上述资料的计算结果,进行全年的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10%,公益金10%,分配现金股利6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会计分录,并进行相应的计算。
甲决定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A,2018年7月,其向当地的工商部门提供了相应的证明文件,当地的工商部门于8月5日向其签发了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甲由于认为自己的能力有限,其聘用了乙作为管理该个人独资企业的经理管理企业的日常事务。2019年7月,乙将该企业的商标经过合理的估价转让给了B企业,甲认为该转让未经过其同意是无效的,遂向法院起诉。2020年6月,由于市场的变化,该企业原先设立时的目标无法达成,甲决定将该独资企业解散。该独资企业经过清算之后,向登记机关办理了注销的手续。问题:(1)甲认为该转让未经过其同意是无效的主张是否有法律的依据?为什么? (2)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应当按照什么顺序进行财产的清偿?(3)甲能否以家庭的共有财产作为个人的出资?为什么?
2017年1月1日,深广公司销售一批材料给红星公司,含税价为105000元。2017年7月1日,红星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按合同规定偿还债务,经双方协议,深广公司同意红星公司用产品抵偿该应收账款。该产品市价为8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产品成本为70000元。红星公司为转让的材料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500元,深广公司为债权计提了坏账准备5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税费,深广公司接受的存货的入账价值为(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