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等20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对董事任期、监事会组成、股权转让规则等事项作了如下规定: (1)公司董事任期为4年; (2)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7人,其中包括2名职工代表; (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2/3以上同意。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与《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期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2)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职工代表人数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3)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万元,有股东5人,刘某、关某、张某和赵某是自然人股东,各持有公司2万元的股份。甲企业是法人股东,持有公司12万元的股份。 刘某欲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刘某书面通知关某、张某、赵某和甲企业,关某不同意刘某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张某、赵某同意刘某转让,甲企业收到刘某的书面通知后迟迟不作出答复,直至两个月后通知刘某不同意转让。张某、赵某都向刘某主张优先购买权,但是购买的比例协商不成。 张某和赵某提出的购买条件低于乙企业,甲企业拒绝购买刘某的股份,刘某遂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 根据《公司法》,回答下列问题: (1)刘某是否有权转让自己的股份?为什么? (2)张某和赵某如果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各购买刘某多少股份?刘某能否有权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为什么?
进入21世纪后,我国开始实施区域开发式扶贫战略。这一时期,农村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开始凸显。农村地区特别是老少边远地区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水平开始较大落后于沿海发达地区,成为“需要特殊对待的政策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