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单位,在奖励先进时,给先进人物每人发了一个价值600元的景泰蓝花瓶。领导人认为这个奖励够水平,但是得奖者认为自己得了个不能吃不能用的玩物,卖掉不合适,送人也不好,心里很不舒服。因为该厂员工生活水平并不高,住房都很困难,还谈不上装饰房间的要求,显然对一个高级花瓶也就谈不上兴趣了。 80年代上海有个工厂,在评先进时,准备改变过去发纪念品的奖励方式为发奖金。在受奖人中有个女青工曾经因犯罪被劳教过,回厂后表现很好,被评为先进。对她应该怎样奖励呢?厂领导认为这个女工需要的是用新的荣誉洗刷过去的历史,而不是金钱。因而决定给她特制印有“先进工作奖”字的脸盆等纪念品,当众发给她,这个女工非常高兴。她每天用印有“奖”字的脸盆洗脸,并默默告诫自己:“可不能掉队啊!”可见,把“钱”改为“物”对这位女工的目标价值大大增加了。而其他受奖的工人,由过去一直发“物”改为发“钱”也很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