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公司用账面价值为165万元,公允价值为192万元的一项长期股权投资和原价为235万元,已计提累计折旧100万元,公允价值128万元的设备一台与乙公司交换其账面价值为240万元,公允价值(计税价格)300万元的库存商品一批,乙公司增值税率为17%。乙公司收到甲公司支付的现金31万元,同时支付相关费用10万元。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乙公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分别为( )万元。
2017年1月1日,深广公司销售一批材料给红星公司,含税价为105000元。2017年7月1日,红星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按合同规定偿还债务,经双方协议,深广公司同意红星公司用产品抵偿该应收账款。该产品市价为8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产品成本为70000元。红星公司为转让的材料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500元,深广公司为债权计提了坏账准备5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税费,深广公司接受的存货的入账价值为( )元。
正大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核算,按月计算汇兑损益。20×9年6月20日从境外购买零配件一批,价款总额为800万美元,货款尚未支付,当日的市场汇率为1美元=7.24元人民币。6月30日的市场汇率为1美元=7.21元人民币。7月31日市场汇率为1美元=7.25人民币,该外币债务7月份发生的汇兑损失为( )万元人民币。
甲公司用账面价值为165万元,公允价值为192万元的一项长期股权投资和原价为235万元,已计提累计折旧100万元,公允价值128万元的设备一台与乙公司交换其账面价值为240万元,公允价值(计税价格)300万元的库存商品一批,乙公司增值税率为17%。乙公司收到甲公司支付的现金31万元,同时支付相关费用10万元。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乙公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分别为( )万元。
2017年6月1日,瑞兴公司销售一批材料给东方公司,含税价为120000元。2017年12月31日,东方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按合同规定偿还债务,经双方协议,瑞兴公司同意东方公司用产品抵偿该应收账款。该产品市价为10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产品成本为90000元。东方公司为转让的产品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2000元,瑞兴公司为债权计提了坏账准备5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税费,东方公司应确认的债务重组收益和资产转让损益分别为( )元。
甲公司以其生产的产品一批换入丙公司的一台设备,该批产品的账面余额为430000元,已提存货跌价准备10000元,其计税价值和公允价值均为500000元,增值税率为17%。交换过程中甲公司还以现金支付给丙公司20000元作为补价,同时支付相关费用15000元。设备的原价为800000元,已提折旧220000元,已提减值准备20000元,设备的公允价值为600000元,增值税率17%。要求:判断该交易是否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计算甲公司换入设备的入账价值。(4分)
某首饰商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发生以下业务: (1)零售金银首饰,取得收入29.25万元;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2 000条,新项链每条零售价0.25万元,旧项链每条作价0.22万元,每条项链取得差价款0.03万元; (3)为个人定制加工金银首饰,商城提供的原料含税金额为30.42万元,取得个人支付的含税加工费收入为4.68万元(商城无同类首饰价格); (4)用300条金项链抵偿债务,该批项链账面成本为39万元,零售价为70.2万元; (5)外购金银首饰一批,取得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50万元、增值税为8.5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金银首饰零售环节消费税税率为5%。 计算:(1) 销售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 (2)“以旧换新”销售金项链应缴纳的消费税; (3)定制加工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 (4)用金项链抵偿债务应缴纳的消费税; (5)商城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