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首饰商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发生以下业务: (1)零售金银首饰,取得收入29.25万元;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2 000条,新项链每条零售价0.25万元,旧项链每条作价0.22万元,每条项链取得差价款0.03万元; (3)为个人定制加工金银首饰,商城提供的原料含税金额为30.42万元,取得个人支付的含税加工费收入为4.68万元(商城无同类首饰价格); (4)用300条金项链抵偿债务,该批项链账面成本为39万元,零售价为70.2万元; (5)外购金银首饰一批,取得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50万元、增值税为8.5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金银首饰零售环节消费税税率为5%。 计算:(1) 销售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 (2)“以旧换新”销售金项链应缴纳的消费税; (3)定制加工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 (4)用金项链抵偿债务应缴纳的消费税; (5)商城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甲公司以其生产的产品一批换入丙公司的一台设备,该批产品的账面余额为430000元,已提存货跌价准备10000元,其计税价值和公允价值均为500000元,增值税率为17%。交换过程中甲公司还以现金支付给丙公司20000元作为补价,同时支付相关费用15000元。设备的原价为800000元,已提折旧220000元,已提减值准备20000元,设备的公允价值为600000元,增值税率17%。要求:判断该交易是否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计算甲公司换入设备的入账价值。(4分)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材料按计划成本核算,甲材料计划单位成本为35元/千克,企业购入甲材料500千克,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材料价款为17 600元,增值税税额为2 992元,企业在材料验收入库时实收490千克,短缺的10千克为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则该批入库材料的成本差异额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