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生产甲、乙两种产品,生产工人计件工资分别为:甲产品19 600元,乙产品16 400元,甲、乙产品计时工资共计84 000元。车间管理人员工资9 000元,厂部管理人员工资12 000元,销售人员工资5 000元,医务及生活福利部门人员工资6 000元。甲、乙产品生产工时分别为7 200小时和4 800小时。要求:(1) 按生产工时分配甲、乙产品的计时工资;(2) 编制应付工资的会计分录;(3) 按14%计提应付福利费并编制会计分录。
某企业生产甲、乙两种产品,生产工人计件工资分别为:甲产品19 600元,乙产品16 400元,甲、乙产品计时工资共计84 000元。车间管理人员工资9 000元,厂部管理人员工资12 000元,销售人员工资5 000元,医务及生活福利部门人员工资6 000元。甲、乙产品生产工时分别为7 200小时和4 800小时。 要求: (1) 按生产工时分配甲、乙产品的计时工资; (2) 编制应付工资的会计分录; (3) 按14%计提应付福利费并编制会计分录。
某企业月终分配工资费用,其中生产工人工资40 000元,车间管理人员工资10 000元,厂部行政管理人员工资30 000元,医务及福利部门人员工资8 000元。应计入“制造费用”账户借方的工资费用金额为( )元。